裴正学系列方药的研究

1 临床资料

第 295 章

收集2011年12月—2012年12月期间在甘肃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科就诊,符合病例筛选标准的70例PLC初诊或复诊患者。

所属书籍 裴正学系列方药的研究 · 阅读时长约 1 分钟 · 更新于 2026年3月22日

关键词方药研究 / 实验研究 / 配方资产 / 转化沟通 / 1 临床资料

本章目录

  1. 1 临床资料

1 临床资料

1.1 病例来源

收集2011年12月—2012年12月期间在甘肃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科就诊,符合病例筛选标准的70例PLC初诊或复诊患者。

1.2 病例选择

1.2.1 纳入标准

1.2.1.1 符合中国抗癌协会肝癌专业委员会2001年通过的《原发性肝癌的临床诊断与分期标准》[16]:

1.2.1.1.1 甲胎蛋白(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活动性肝病及转移性肝癌,并能触及肿大、坚硬及有大结节状肿块的肝脏或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

1.2.1.1.2 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活动性肝病及转移性肝癌,并有两种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变或有两种肝癌标志物,如脱-γ-羧基凝血酶原(异常凝血酶原DCP)、γ-谷氨酰转肽酶同工酶II(γ-GGTII)、α-L岩藻糖苷酶(AFU)及糖链抗原19-9(CA19-9)等阳性及一种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

1.2.1.1.3 有肝癌的临床表现并有肯定的肝外转移病灶(包括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发现癌细胞)并能排除转移性肝癌者。

1.2.1.2 符合2001年9月第八届全国肝癌学术会议上通过的"原发性肝癌的临床诊断与分期标准",选择II、III期PLC患者。

1.2.1.3 Karnofsky评分≥60分。

1.2.1.4 年龄为18~75岁。

1.2.1.5 经手术、放疗、化疗、介入治疗、射频消融治疗等抗肿瘤治疗结束1个月以上而仍有实体瘤,不适宜或拒绝进行化疗、放疗、手术、介入等治疗者。

1.2.1.6 预计生存期≥2个月。

1.2.1.7 患者自愿接受本方案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1.2.2 排除标准

1.2.2.1 继发性肝癌。

1.2.2.2 合并严重心脑血管、肾脏、造血系统等原发性疾病和(或)精神病患者。

1.2.2.3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1.2.2.4 同时服用其他中药抗癌制剂或免疫调节剂的患者。

1.2.2.5 依从性差,未按规定服药,无法判定疗效和(或)资料不全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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