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证论》评释

参苏饮

第 134 章

治吐衄产后,跌打损伤,瘀血干肺,鼻起烟煤,面目茄色。盖谓肺金气足,则制节下行,血不独不能犯肺脏,而亦不能犯肺之气分也。今不独干犯气分,瘀血上行,并真犯肺脏。血者肝木所司,金气将绝,木乃敢侮之;肺气已敝(1),血乃得乘之。方取苏木秉肝木之气,色赤味咸以破血,是治肝以去肺之贼;而急用人参生津,调肺以补气,使肺气一旺,则制节自行,而血不得犯之矣。

所属书籍 《血证论》评释 · 阅读时长约 1 分钟 · 更新于 202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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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参苏饮

参苏饮

人参五钱 苏木四钱

治吐衄产后,跌打损伤,瘀血干肺,鼻起烟煤,面目茄色。盖谓肺金气足,则制节下行,血不独不能犯肺脏,而亦不能犯肺之气分也。今不独干犯气分,瘀血上行,并真犯肺脏。血者肝木所司,金气将绝,木乃敢侮之;肺气已敝(1),血乃得乘之。方取苏木秉肝木之气,色赤味咸以破血,是治肝以去肺之贼;而急用人参生津,调肺以补气,使肺气一旺,则制节自行,而血不得犯之矣。

〔注〕 (1)敝(bì):破坏。

〔按〕本方用人参补肺,苏木去瘀。前者有补肺平肝的作用,后者有活血治肝的作用。二者相配,成为治疗血证的重要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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