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正学医学笔记

WHO提出的三级止痛2006.7.5

第 1094 章

1986年联合国卫生组织提出了癌症患者的三级止痛法。20年的临床实践证明,此法的临床效用是毋庸置疑的。

所属书籍 裴正学医学笔记 · 阅读时长约 1 分钟 · 更新于 202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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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HO提出的三级止痛2006.7.5

WHO提出的三级止痛2006.7.5

1986年联合国卫生组织提出了癌症患者的三级止痛法。20年的临床实践证明,此法的临床效用是毋庸置疑的。

急性疼痛是一个症状,慢性疼痛可认为是一个病痛。癌症的疼痛包括患者对临近死亡的恐怖和人性自尊的崩溃。有效止痛是真正提高癌症晚期生存质量和延长生存期限的最佳选择。

从救死扶伤人道主义原则看,要求无痛是患者的合法权益,患者无痛是医生应尽的基本职责。上述论点的所以合理,是基于现代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在药物制造、人才培养、理论进展诸方面为临床止痛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优越条件。

三级止痛:轻度疼痛、中度疼痛、重度疼痛。轻:非吗啡制剂,如消炎痛、布洛芬、芬必得、罗非昔布、塞来昔布、萘普生、丙氧酸;中:弱吗啡制剂,如埃托菲、强痛定、曲马多(缓释剂奇曼丁);重:吗啡制剂,如美沙酮、可待因、羟考酮、酚太尼、吗啡、哌替啶、美施康定(吗啡控释片)、奥施康定(羟考酮缓释片)。另有外用局部止痛的贴剂丁丙诺啡皮贴剂。

上述三级止痛的药物组成20年来与时俱进,不断更新,但三级止痛的原则却始终未变:①口服;②按时;③分期。当然上述三原则应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有时患者来院时已届晚期,存活期限无多日,疼痛十分显著者即可进入二级或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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